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第一上市公司、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for Regulating Primary Listed Foreign Issuers
本公司對第一上市公司及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內部稽核人員執行稽核計畫 情形之查核,每季隨機選案比率至少百分之二十五為原則。 前項之查核,本公司得以該公司依本作業辦法第四條規定出具之前一年度 會計師專案審查報告替代之,另本公司對第一上市公司及創新板第一上市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之選案會計年度如為初次上市會計年度者,其內部 控制制度專案審查報告之涵蓋期間得依本公司「審閱會計師所出具之內部 控制審查報告作業程序」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