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第一上市公司、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上市後管理作業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for Regulating TWSE Primary Listed Companies and Taiwan Innovation Board Primary Listed Companies After Listing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09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管理 > 第一上市
第 2 條
第一上市公司及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上市後財務報告應於本公司指定之網
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公開及書面申報。
第一上市公司及創新板第一上市公司編製財務報告,屬無面額或每股面額
非屬新臺幣十元者,適用「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有關實
收資本額之百分之五之計算應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二點五替
代之;第十七條有關實收資本額之百分之二十之計算應以歸屬於母公司業
主之權益百分之十替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