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明訂誠信經營)
本公司與他人簽訂契約時,應充分瞭解對方之誠信經營狀況,並將遵守本
公司誠信經營政策納入契約條款,於契約中至少應明訂下列事項:
一、任何一方知悉有人員違反禁止收受佣金、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之契
約條款時,應立即據實將此等人員之身分、提供、承諾、要求或收受
之方式、金額或其他不正當利益告知他方,並提供相關證據且配合他
方調查。一方如因此而受有損害時,得向他方請求契約金額百分之
____ 之損害賠償,並得自應給付之契約價款中如數扣除。
二、任何一方於商業活動如涉有不誠信行為之情事,他方得隨時無條件終
止或解除契約。
三、訂定明確且合理之付款內容,包括付款地點、方式、需符合之相關稅
務法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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