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 英
Stewardship Principles for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第四章 盡職治理原則 原則一 制定並揭露盡職治理政策 原則二 制定並揭露利益衝突管理政策 原則三 持續關注被投資公司 原則四 適當與被投資公司對話及互動 原則五 建立並揭露明確投票政策與揭露投票情形 原則六 定期揭露履行盡職治理之情形 原則七 服務提供者應提供可協助機構投資人履行盡職治理責任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