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 英
Cyber Security Information Sharing Regulations
各機關應就所接收之情資,辨識其來源之可靠性及時效性,及時進行威脅 與弱點分析及研判潛在風險,並採取對應之預防或應變措施。 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就指定之情資,通知接收情資之機關 回報前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