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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造市者及交易獎勵參與者經手費折讓標準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Standards of Transaction Charge Discounts to Market Makers and Exchange Incentive Program Participants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2 月 09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證券交易
第 3 條
股票造市者就選定之特定股票買賣報價均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者,本公
司依下列標準折讓其自行買賣專戶(證券商帳號為 000000-0 )當月經手
費:
┌────────┬─────────┐
│股票造市者買賣報│當月經手費折讓比率│
│價符合規定之選定│                  │
│股票檔數        │                  │
├────────┼─────────┤
│5-9 檔          │5 %              │
├────────┼─────────┤
│10-14 檔        │10%              │
├────────┼─────────┤
│15-19 檔        │15%              │
├────────┼─────────┤
│20  檔以上      │20%              │
└────────┴─────────┘
前項經手費,不含該專戶自行或與其他自有名義開立之帳戶相互買賣成交
之經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