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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期貨市場相關公會新興科技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5 月 11 日
主題分類: 資訊作業
第 38 條
(電子式交易稽核軌跡)
一、組織應留存個人資料使用稽核軌跡(如登入帳號、系統功能、時間、
    系統名稱、查詢指令或結果)或辨識機制,以利個人資料外洩時得以
    追蹤個人資料使用狀況。
二、組織應就帳號登入及交易紀錄時通知帳號所有者,並留存相關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