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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8 月 08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10 條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上市上櫃公司除以董事會作為風險管理最高治理單位外,得考量公司規模
、業務特性、風險性質與營運活動,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之風險管理委員會
,並指派適當風險管理推動與執行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