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WORD

條文內容

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8 月 08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16 條
(營運單位之職責角色)
各營運單位之職責角色如下:
一、負責所屬單位之風險辨識、分析、評量與回應,並於必要時建立相關
    危機管理機制;
二、定期提報風險管理資訊予風險管理推動與執行單位;
三、確保所屬單位風險管理及相關控制程序有效執行,以符合風險管理政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