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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8 月 08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27 條
(風險報導)
風險報導為公司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宜考量不同利害關係者及其特
定的資訊需求和要求、報導的頻率與時效性、報導方法、資訊與組織目標
和決策的相關性,以協助高階管理階層和治理單位進行相關風險決策並履
行其風險管理職責。
風險管理推動與執行單位應彙整各單位所提供之風險資訊,定期出具風險
管理相關報告予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並建置動態管理與報導機制,
以確實督導風險管理之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