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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創新板申請上市案創新性審查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12 月 16 日
第 6 條
創新性審查專家對受委任審查案件有疑義,應向本公司上市案件承辦人員
提出,不得直接或間接接洽申請公司及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