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交易法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民國 113 年 05 月 10 日
一百十二年五月十日修正第 43-1 條條文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第 8 條
本法所稱發行,謂發行人於募集後製作並交付,或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有
價證券之行為。
前項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有價證券之發行,得不印製實體有價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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