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WORD

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商交割專戶設置客戶分戶帳作業要點 

Guidelines Governing the Creation of Customer Ledgers of Securities Firms' Settlement Account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第 16 條
同一客戶分別於證券商總公司或不同分公司開立交易帳戶者,證券商得依
金融機構別,以證券商總公司名義為該客戶分別設置分戶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