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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台證上字第 0930011105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3 年 05 月 28 日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第 140 條 (093.04.28)
  • 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第 13 條 (093.05.26)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 第 3、8、9、10、11、12 條 (093.05.28)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 第 3、8、10 條 (093.05.28)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買賣辦法 第 7 條 (093.05.28)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查認購(售)權證上市作業程序 第 5、6、7 條 (093.05.28)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認購(售)權證履約應注意事項 第 1 條 (093.05.28)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第 43-1、46-1、55 條 (093.05.28)
  • 要  旨:
    公告修正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 (售) 權證上市審查準則、認
    購 (售) 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認購 (售) 權證買賣辦
    法、審查認購 (售) 權證上市作業程序、營業細則及辦理認購 (售) 權證
    履約應注意事項
    

    主    旨:公告本公司認購 (售) 權證上市審查準則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認購 (售
              ) 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要點部分條文修正對照表、認購 (售
              ) 權證買賣辦法第七條條文修正對照表、審查認購 (售) 權證上市作業程
              序相關附表、本公司營業細則第四十三條之一、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
              對照表及辦理認購 (售) 權證履約應注意事項壹之八修正對照表,並自公
              告日起實施。
    說    明:一、案經報奉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五月十一日台財證
                  二字第 0930001984 號函暨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台財證二字第 09301
                  22388 號函准予備查。
              二、有關開放臺灣五十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  認購 (售) 權證乙案,業
                  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台財證二字第
                  0930002256  號函公告「發行人申請發行認購 (售) 權證處理準則」
                  第二條修正條文,明訂臺灣五十指數股票型基金得為認購 (售) 權證
                  之發行標的。本公司將自本 (九十三) 年七月一日起接受權證發行人
                  發行臺灣五十指數股票型基金 (ETF)  認購 (售) 權證之申請。
    相關圖表:
  • 審查認購(售)權證上市作業程序相關附表.DOC
  •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  年 4  月 14 日公告,
      於民國 112  年 12 月 20 日起不再援用作為裁罰等處分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