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進出本公司主機共置機房,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者之管理及維護人員進入主機共置機房,應事前申請並經本公司
同意。
二、設備進出主機共置機房,應於「主機共置用戶服務系統」進行申請,
並配合清點。
三、進出本公司機房之人員,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主機共置
管理及維護人員授權表」中所列者為限,其他人員非經本公司同意,
不得進入機房。
四、使用者之管理及維護人員進出主機共置機房,以到達其機櫃、設備必
經之動線及公共區域為限。
五、配合定期盤點機櫃內主機與網路設備。
違反前項規定者,本公司得禁止其進入或要求立即離開主機共置機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