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主機共置(Co-Location)服務管理辦法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Co-Location Servic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十一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作字第 1100008435 號函修正第 14、18~20、25 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100341 025 號函同意核備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二十五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作字 第 1100700133 號函修正第 4、11、21、22 條條文及第五章章名;增 訂第 18~20 條條文及第四章,原第 18~22 條條文遞移並修正為第 2 1~25 條條文、原第四章、第五章遞移並修正為第五章、第六章
2.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二十六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作 字第 1080701511 號函修正第 5、11 條條文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月五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作字第 1060702117 號函訂定全文 2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