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Key Points for Classifying and Adjusting Categories of Industries of Listed Companies
五、本公司每年定期調整各上市公司之產業類別,對於所營業務性質改變 或經營策略調整者,按其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檢送之最近二 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依要點三及要點四之規定,重新公告調整其產業 類別,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但有特殊情形致所營業務性質改變者, 本公司於必要時,得審酌其最近期財務報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公 告調整其產業類別。 (本項刪除) 依前項調整產業類別時,上市公司增加之營業項目雖符合要點三營業 收入標準,惟經依部門別資訊核計,該營運部門之部門利益未達年度 決算之股本 2% 以上者,不予調整。 上市公司未能依其營收合理劃分產業類別、或其他特殊原因,本公司 得調整其至適當產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