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異動條文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查認購(售)權證上市作業程序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Procedures for Review of Call (Put) Warrant Listing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17 日
主題分類: 發行市場 > 審查

歷史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查認購(售)權證上市作業程序(民國 93 年 06 月 21 日)
歷次修正日期:
第 6 條
六、本公司承辦人員於受理發行人申請其擬發行之認購 (售) 權證上市案
    後,應就申書件及其附件,進行審查,其審查要點、程序及期限如下
    :
 (一) 檢查其所送書件是否齊全,並填具「認購 (售) 權證上市申請書附
      件檢查表」 (附表六) ,如發現檢送書件不齊全者,應限期請其補
      正,逾期未補正者,即簽報予以退件,並副陳主管機關。
 (二) 審查要點
      1.認購 (售) 權證
        檢查認購 (售) 權證發行計畫,其認購 (售) 權證及其標的證券
        是否符合本公司認購 (售) 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十條及第十一條
        規定,並填具「認購 (售) 權證發行計畫檢查表」 (附表七) 。
      2.財務報告
        承辦人員應檢視發行人所送資料是否涵蓋自取得發行人資格後之
        最近期財務報告,並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審查要點審查之,且是
        否符合本公司認購 (售) 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四條第二項第一、
        二款之要件。
      3.公開銷售說明書
        檢查申請發行認購 (售) 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其格式及內容有
        無依據「發行人申請發行認購 (售) 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應行記
        載事項要點」編製並填製「認購 (售) 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檢查
        表」 (附表八) 。
      4.風險沖銷策略說明
        檢查發行人提出之風險沖銷策略是否具體說明本次發行認購 (售
        ) 權證之各種可能風險與損失,及其因應之避險措施並填製「認
        購 (售) 權證預定之風險沖銷策略檢查表」 (附表九) 。
      5.律師意見書
        審查發行人檢送之律師意見書及其相關表件內容,是否對發行人
        之認購 (售) 權證發行條款、保證契約、保證人文件、公開銷售
        說明書、發行人各項聲明書及發行人有無審查準則第十二條規定
        情事等,詳為審查評估並表示該等文件係屬有效及發行人符合相
        關規定之意見,並填具「認購 (售) 權證法律意見書檢查表」 (
        附表十) 。
      6.認購 (售) 權證分散情形
        檢查發行人所提供銷售完畢後認購 (售) 權證持有人分散情形是
        否符合「認購 (售) 權證上市審查準則」第十條及第十二條相關
        規定標準並填具「認購 (售) 權證持有人分散情形檢查表」 (附
        表十一) 。
 (三) 審查程序及期限本公司承辦人員自受理認購 (售) 權證上市申請案
      日起,應於次一營業日開盤前完成發行計畫之審查並報請主管機關
      備查,並將與其簽訂之上市契約函報主管機關核准。
      本公司應於發給發行人同意文件後再就其申請項目及相關書件複為
      審查,若於審查期間發現有不宜上市之情事時,得撤銷其同意函並
      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