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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借貸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Securities Borrowing and Lending Rul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8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證券借貸
第 10-1 條
證券商、期貨商及其他特定交易人依第八條第二項規定申請開立有價證券
借貸帳戶者,應依「特定交易帳戶開立有價證券借貸帳號及其相關注意事
項一覽表」(附表一)所定之證券交易帳號辦理開戶,並依表定出借券源
及借券用途,從事有價證券借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