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WORD

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股票零股交易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egulations Governing Odd-lot Trading of Listed Securit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3 月 15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 民國 113 年 12 月 02 日
一百十三年三月十五日修正之第 8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起
實施。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證券交易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零股交易,係指委託人買賣同一種類上市之本國股票或外國股
票,其股數不足該股票原流通交易市場規定之交易單位者。
本國股票或外國股票之零股以一股為一交易單位,申報買賣之數量必須為
一股或其整倍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