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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專案檢查與輔導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Targeted Examinations of and Guidance to Securities Firms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04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第 9 條
本公司為進行專案檢查及輔導之必要範圍內,得選任不具利害關係之律師
、會計師或其他熟諳證券業務經營者為輔佐人,協助檢查輔導及其他必要
之處置;其報酬及所生費用悉由該證券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