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集中交割暫行受寄有價證券及款項保管辦法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for Temporary Custody of Securities and Funds for Central Settlement

修正日期: 民國 91 年 07 月 05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結算交割
第 3 條
證券商依本公司「鉅額證券買賣辦法」規定申報買進鉅額證券提交之價款
,應依規定逕存本公司指定銀行專戶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