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Use of Proxies for Attendance at Shareholder Meetings of Public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8 月 17 日
第 16 條
公開發行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議事手冊或其他會議補充資料、徵求人
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之委託明細表、前條之出
席股東會委託書及文件資料,不得對應記載之主要內容有虛偽或欠缺之情
事。
前項文件不得以已檢送並備置於證基會而為免責之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