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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建立證券商資通安全檢查機制 

Establishing Information Security Inspection Mechanisms for Securities Firms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11 月 12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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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主機共置(Co_Location )服務管理(CC-23000,適用使用主機共置
    服務之證券商,月或半年查核)
(1) 設備等資產進出主機共置機房,應於「主機共置用戶服務系統」進
      行申請,並配合清點及留存紀錄
      (半年查核)。
(2) 配合定期盤點主機共置機房機櫃內主機與網路設備(半年查核)。
(3) 公司放置於主機共置機房之軟體、硬體設備應依「建立證券商資通
      安全檢查機制」規定,具備完善之資訊安全防護措施並落實執行(
      月或半年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