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證券商分支機構突發事件處理作業程序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Procedures for Handling Emergencies at Branch Units of Foreign Securities Firms
二 本作業程序所稱之外國證券商分支機構,係指外國公司組織依據「證 券商設置標準」第四章第二節之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置,並與本 公司簽訂供給集中交易市場使用契約,以經營證券業務之分公司而言 。 本作業程序所稱之突發事件處理,係指外國證券商總公司發生財務危 機或金融風暴時,本公司採取之各項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