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證券商分支機構突發事件處理作業程序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Procedures for Handling Emergencies at Branch Units of Foreign Securities Firms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2 月 0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1 月 22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全文 異動條文立法說明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二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
  字第 1040000897 號函修正名稱及第 3、4 點條文;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原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外國證券商分支機構突發事件處理作業程序
  ;新名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證券商分支機構突發事件
  處理作業程序)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3
  0053379 號函准予照辦
全文
1.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七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85)台證交
  字第 01955  號公告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三日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85)台財證(二)
  字第 11608  號函准予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