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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名  稱:

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Publication of Financial Forecasts of Public Companies

修正日期: 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
第 27 條
財務預測之公告申報,應同時抄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
基金會,供公眾閱覽。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者,並應抄送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者,並應抄送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櫃檯買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