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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Corporate Governance Best-Practice Principles for Securities Firm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3-3 條
證券商為健全永續發展之管理,宜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
推動永續發展之專(兼)職單位,負責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
針及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及執行,並每季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以評估執
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