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Sample Template for XXX Co., Ltd. Audit Committee Charter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8 月 23 日
主題分類: 公司治理
第 8 條
本委員會召開時,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獨立董事成員簽到,並供查考。
本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應親自出席本委員會,如不能親自出席,得委託
其他獨立董事成員代理出席;如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本委員會成員委託其他獨立董事成員代理出席本委員會時,應於每次出具
委託書,且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
本委員會之決議,應有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表決之結果,應當
場報告,並作成紀錄。
如有正當理由致本委員會無法召開時,應以董事會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行之。但第六條第一項第十款之事項仍應由獨立董事成員出具同意之
意見。
第二項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