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英
Directions for the Conduct of Wealth Management Business by Securities Firms
十四、證券商訂定監視不尋常或可疑交易之作業程序,其內容至少應包括 下列事項: (一)辨識及追蹤控管不尋常或可疑交易之管理機制之建立。 (二)對高風險客戶往來交易例外管理機制之建立,並根據以往交易或 有關單位之案例通報,對於不尋常或可疑交易之模式應配合業務 發展複雜程度建立資料庫(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