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商委任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應行注意事項 

Directions for Securities Firms Engaging 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s to Operate Securities Introducing Broker Business

修正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29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1
一、證券商委任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者(以下簡稱證券交易輔助
    人)從事「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之業
    務時,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