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售)權證流動量提供者報價系統異常處理要點 英
Directions for the Handling of Malfunctions in the Quotation System for Liquidity Providers of Call (Put) Warrants
三、認購(售)權證流動量提供者應依證券交易所及櫃檯中心「認購(售 )權證流動量提供者作業要點」規定確實履行報價責任。如流動量提 供者報價系統發生異常時,應於事實發生日次一營業日開盤前於證券 交易所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系統輸入發生報價異常之權證及其發生時 間、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