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審查指數投資證券上市作業程序 英
Procedures for Review of Listing of Exchange Traded Notes
上市指數投資證券到期者,證券商應於到期日三十個營業日前函知本公司 。 上市指數投資證券提前贖回或依本公司規定終止上市者,證券商應於符合 條件日之次一營業日,檢附終止上市時程及相關附件函報本公司,並依公 開說明書所定時程贖回投資人持有單位數,本公司應公告該上市指數投資 證券終止上市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