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網路安全防護參考指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4 月 19 日
主題分類: 資訊作業
第 5 條
(網路區域劃分)
一、為確保網路架構安全,應獨立劃分各工作區域並落實網段隔離。
二、網段應以維持業務運作劃分區域:如非軍事區(Demilitarized Zone
    ,DMZ)、營運區(Production,Prod.)、測試區(Unit Test,UT  或
    User Acceptance Test,UAT)及其他等網段。
三、組織應定義外部網路與內部網路,外部網路連接網際網路,內部網路
    區域為組織人員與內部服務的伺服器配置區域。由外部網路到內部網
    路的流量需要經過存取控制,僅限於組織內人員公務用或資訊服務供
    應商申請核准後使用,避免非允許的服務進入。
四、組織之內部網段宜規劃以虛擬區域網路(Virtual Local Area 
    Network,VLAN)區隔,區域劃分方式可依據組織內部單位、部門、業
    務性質等,並限制不同 VLAN 間的存取。
五、組織應使用適當方式隔離限制存取與特定服務,且資訊人員應視區隔
    方式,定期檢視防火牆規則或存取控制清單(Access Control List,
    AC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