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10 日
第 16 條
對核心資通系統辦理下列資安檢測作業,並完成系統弱點修補。
一、定期辦理弱點掃描。
二、定期辦理滲透測試。
三、系統上線前執行源碼掃描安全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