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10 日
第 19 條
針對機敏性資料之處理及儲存建立適當之防護措施,如:實體隔離、專用
電腦作業環境、存取權限、資料加密、傳輸加密、資料遮蔽、人員管理及
處理規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