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10 日
第 3 條
成立資通安全推動組織,組織配置適當之人力、物力與財力資源,並指派
適當人員擔任資安專責主管及資安專責人員,以負責推動、協調監督及審
查資通安全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