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10 日
第 30 條
每年定期辦理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並對誤開啟信件或連結之人員進行
教育訓練,並留存相關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