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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自行買賣特定外國債券業務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8 月 07 日
第 15 條
證券商僅經營自行買賣特定外國債券業務者,其對外負債總額不得超過其
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