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經營自行買賣特定外國債券業務管理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8 月 07 日
第 42 條
本辦法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辦法中相關附件之增刪或
修正,經本中心總經理核定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