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設置營業處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應注意事項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Directions for the Installation by Securities Firms of Automatic Service Equipment Outside of Their Place of Business
3.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二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 字第 1040000897 號函併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及證 券交易輔助人營業處所場地及設備標準」;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十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3 0053379 號函准予照辦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 10202038431 號公告修正第 1、2 點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四月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200 04540 號函
1.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八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 0970201185 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七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二字第 0960051409 號函及九十七年三月十三日金管證二字第 0970006388 號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