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名  稱:

證券商接受客戶委託辦理證券業務應付客戶交割款項投資貨幣市場之行紀業務作業要點  英

Guidelines for the Commission Agency Services of Securities Firms for Investment in the Money Market of Settlement Money Payable to Clients from Securities Transactions Undertaken on Behalf of Clients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8 月 2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4 年 03 月 31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全文 異動條文立法說明
2.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
  字第 1040501152 號函修正第 1、5~7  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三月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400
  00025 號函准予核定
全文 立法說明
1.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
  字第 1030016523 號函訂定全文 24 條;並自發布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十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3
  0028291 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