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目標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銀行適用:
(一) 預計未來三年度存款數額:按存款別,列明預計三年度存款數額。
(附表十)
(二) 預計未來三年度授信數額:按貼放、保證及其他授信,列明預計未
來三年度授信數額。 (附表十一)
(三) 預計未來三年度從業員工人數:按工作性質分類,列明預計未來三
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附表十二)
(四) 預計未來三年度直接投資數額:工業銀行應按直接投資之事業別列
明預計未來三年度直接投資額及比例。 (附表十三)
(五) 預計未來三年度發行金融債券數額:工業銀行應列明預計未來三年
度發行金融債券數額。
二、保險公司適用:
(一) 預計未來三年度各險保費收入:按所營險別列明預計未來三年度保
費收入。 (附表十四)
(二) 預計未來三年度資金運用計畫:按資金運用項目別,列明預計未來
三年度投資額及比例。 (附表十五)
(三) 預計未來三年度從業員工人數:按工作性質分類,列明未來三年度
從業員工人數。 (附表十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