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內容

名  稱:

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9 月 10 日
   第 五 章 資通系統發展及維護安全
第 13 條
將資安要求納入資通系統開發及維護需求規格,包含機敏資料存取控制、
用戶登入身分驗證及用戶輸入輸出之檢查過濾等。
第 14 條
定期執行資通系統安全性要求測試,包含機敏資料存取控制、用戶登入身
分驗證及用戶輸入輸出之檢查過濾測試等
第 15 條
妥善儲存及管理資通系統開發及維護相關文件。
第 16 條
對核心資通系統辦理下列資安檢測作業,並完成系統弱點修補。
一、定期辦理弱點掃描。
二、定期辦理滲透測試。
三、系統上線前執行源碼掃描安全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