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Review of Call (Put) Warrant Listings
一百十四年十月二十日修正第 11 條條文;增訂第 9-1 條條文,自一百 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起實施。
本準則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四十條及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以下簡稱發行處理準則)第十條第一項之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