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名  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風險預告書應行記載事項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Directions for the Particulars to be Recorded in Risk Disclosure Statements for Call (Put) Warrants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14 日
主題分類: 交易市場 > 買賣 > 認購(售)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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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購(售)權證基於其商品之特性,係以對特定標的之買賣權利作為
    交易標的,故在權證之存續期間,其價格皆與其標的之價格互動,投
    資人應留意該標的價格波動對其認購(售)權證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