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英
Operating Rules of the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一百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修正第 92 條條文,自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起 實施。
上市公司、第一上市公司因合併而增發之新股,如係與已上市股票不同種 類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分別符合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十 四條第二、三項及第二十八條之十二第二、四項規定條件後,始得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