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主機共置(Co-Location)服務管理辦法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Co-Location Servic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使用者進出本公司主機共置機房,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者之管理及維護人員進入主機共置機房,應事前申請並經本公司 同意。 二、進出本公司機房之人員,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主機共置 管理及維護人員授權表」中所列者為限,其他人員非經本公司同意, 不得進入機房。 三、使用者之管理及維護人員進出主機共置機房,以到達其機櫃、設備必 經之動線及公共區域為限。 違反前項規定者,本公司得禁止其進入或要求立即離開主機共置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