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 英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Rules Governing Review of Call (Put) Warrant Listings
本國發行人向本公司申請認購(售)權證發行人之資格認可,應符合發行 處理準則第三條第一項及第五條第二項規定。 外國發行人向本公司申請認購(售)權證發行人之資格認可,應符合發行 處理準則第三條、第五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 向本公司申請認購(售)權證發行人資格之認可者,本公司如發現未符合 前二項規定或有發行處理準則第七條各款所訂情事之一者,得不予同意其 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