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善列印
WORD

條文內容

名  稱:

證券商交割專戶設置客戶分戶帳作業要點 

Guidelines Governing the Creation of Customer Ledgers of Securities Firms' Settlement Accounts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主題分類: 市場監理 > 證券商管理
第 13 條
證券商留存客戶交割專戶款項契約所載本人、代理人、代表人之姓名、國
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統一證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地址或通訊處所,如
有變更時,客戶應以適當方式通知證券商。